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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了!遵義一男子偷竊成癮獲刑

近日,遵義市匯川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穆某犯盜竊罪一案。被告人穆某因犯盜竊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

 

據(jù)悉,2024年7月,被告人穆某連續(xù)多日趁夜黑風高之際,在遵義市匯川區(qū)、紅花崗區(qū)多家店面多次撬壞門鎖進行盜竊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穆某共獲利現(xiàn)金2300元、女士服裝3套。2024年7月25日,被告人穆某在某馬路上被公安民警抓獲。案發(fā)后,部分贓款1303元及贓物三件女士短袖被遵義市公安局匯川分局追回并扣押在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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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川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穆某多次通過撬門破壞門鎖的方式盜竊他人財物,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(guī)定構(gòu)成盜竊罪,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穆某犯盜竊罪的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綜合全案事實、情節(jié)、后果、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(tài)度,作出如上判決。


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楊凈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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